研究生主要奖助项目一览表(简单版)
奖助项目 | 奖助标准 | 评选名额 | 参评对象 | 评选时间 |
国家奖学金 |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;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。 | 硕士生推荐名额2名左右,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1-4名左右(具体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)。 | 在校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不含规定学制外的研究生,定向、委培、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)。 | 一般在每年9月中下旬或10月上中旬,具体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。 |
国家助学金 |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500元,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。每年发放10个月(7月、8月份不发)。 | 符合条件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。 | 全日制研究生(不含定向、委托培养以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;港澳台研究生、外国留学研究生)。 | 一般在每年9月中下旬或10月上中旬,具体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。每年秋季开学后只针对入学新生评定一次。 |
省政府奖学金 | 省政府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;省政府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。 | 硕士生推荐名额2名左右,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1-2名左右(具体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)。 | 1.二、三年级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不含定向委培及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、规定学制外的延期毕业研究生、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)。 2.已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象不予参评。
| 一般在每年12月上中旬左右,具体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。 |
学业奖学金 | 首次学业奖学金: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;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,一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,二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。
| 博士研究生特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100%;硕士研究生特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10%,一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50%,二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40%。 | 新入校一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(不含定向委培及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、规定学制外的延期毕业研究生、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)。 | 一般在每年12月上中旬左右,具体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|
二次学业奖学金: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;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,一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,二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。
| 博士研究生特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100%;硕士研究生特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10%,一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50%,二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40%。 | 二年级已参加过首次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对象。 | 一般在每年3、4月左右,具体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。 | |
末次学业奖学金: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;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,一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,二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。 | 博士研究生特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100%;硕士研究生特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10%,一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50%,二等奖评选总人数为占生比例的40%。 | 三年级已参加过两次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对象。 | 一般在每年3、4月左右,具体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。 | |
优秀奖学金 |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1000元;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1000元,二等奖每生600元,三等奖每生300元。 |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评选总人数不超过占生比例的5%;硕士研究生一等奖评选总人数不超过占生比例的5%,二等奖评选总人数不超过占生比例的8%,三等奖评选总人数不超过占生比例的10%。 | 二、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(不含定向委培及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、规定学制外的延期毕业研究生、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)。 | 一般在每年11月中下旬左右,具体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|